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的英文是 Opportunity Cost,常簡稱 OC。中文也稱為擇一成本或替代性成本,機會成本可以看成"機會"與"成本"的關係,當選擇了某一個機會,所必須付出的成本,凡事都是有捨有得,當你要獲得某個結果,就必須先捨去某一件事情,被捨去的就可以稱之為機會成本。部份經濟學家認為只要有選擇存在,就會有機會成本存在。機會成本考量的是成本面,若以「成本效益原則」判斷某項決策,當選擇的效益大於機會成本,也就是成效大於成本的情況下,選擇就是值得的,普遍來說,機會成本的定義有以下幾種解釋方式。
  • 某一項資源可以投資或運用在其他選項的最高價值。
  • 面對選擇時,所放棄的選項中價值最高的一項稱之為機會成本。
  • 機會成本是放棄的機會中價值或收益最高的一個項目。

除了這幾種可以描述的定義之外,機會成本還可以根據所發生的事件用不同的描述方式定義。

機會成本的計算公式

機會成本=外顯成本+隱藏成本
機會成本通常分為外顯成本以及隱藏成本這兩個部分,其中外顯成本就是會計成本,也就是可以用貨幣量化的成本,而隱藏成本則是不可以用貨幣量化的成本,舉例來說,某甲為了去度假兩星期而向公司請假,度假的花費是五萬元,而像公司請假須扣薪水三萬元,則這次度假的機會成本算法如下。

某甲度假的機會成本 = 被公司扣掉的三萬元薪水 + 隱藏成本

所以嚴格來說某甲這次度假的機會成本不一定只有三萬元而已,因為他去度假這段期間,無法待在公司工作,可能會失去其他的事情,例如工作上的其他機會、會議上的表現機會、參加公司內部競賽機會 ... 等,這些無法直接用金錢衡量且確實失去的機會,都可以算在隱藏成本內,所以機會成本很可能會大於三萬元這個數字,只不過許多人往往都忘了計算隱藏成本。但其實儘管有這些機會成本存在,也不代表某甲就不應該去度假,因為在度假的過程中,可能會有比原本預期還要好的收穫,甚至遇到更棒的機會也不一定。

機會成本定義上的誤解

有些人會誤以為在上段中範例的某甲,度假的機會成本是五萬元的開銷加上三萬元被扣掉的薪水,總共等於八萬元,這樣的計算方式完全錯誤。根據最開始的機會成本定義『機會成本是放棄的機會中價值或收益最高的一個項目』,再仔細想一想機會成本計算公式,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某甲所放棄的並不是去度假,而是去公司上班,所以不能把度假花的五萬元算在機會成本內,否則永遠都不用度假啦!因為怎麼算都覺得成本太高。

機會成本的範例

機會成本在某些時候是一種主觀的感覺,例如一位消費者對餐點的喜愛程度,從最喜愛到最不喜愛的三種順序分別是牛排 > 雞排 > 豬排,若這位消費者在點餐的時候選擇了雞排或豬排,那他的機會成本就是牛排,因為他最喜愛的就是牛排。

將機會成本的概念用在房地產上,若手邊有一間房子,當地租金行情非常優渥,屋主卻選擇自己住,那他的機會成本就是每個月的房租收入,因為出租的選項是當地用房屋收取現金最好的方式,而屋主放棄了將屋子出租的機會。

學習機會成本的概念對日常生活是有所幫助的,例如有時候會看到部分品牌商品舉辦特價活動或是餐廳的優惠活動,造成許多的消費者徹夜排隊或是花了許多時間去等候,往往不符合成本效益,當然也就不符合投資報酬率,因為機會成本高過優惠所能省下的價值。舉例來說,連鎖飲料店推出第二杯半價優惠,但消費者需要花上一個小時排隊等待,假設原價一杯一百元,根據第二杯半價的優惠規則,買兩杯就是一百五十元,共省下了五十元,但是需要花一個小時排隊,這一個小時的工作時薪通常會高過五十元,所以為了優惠活動而花上一個小時排隊的機會成本其實已經比省下的錢還高,所以並不划算。但如果覺得花時間排隊享受優惠是一種趣味,那就另當別論,因為心情上滿足的價值是難以衡量的,有人覺得很值得。根據這樣的思維,機會成本有的時候真的是一種主觀的心理感受,而且要自己衡量比較準確。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1.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系的《機會成本》說明網頁:機會成本
  2. 1999年4月號《遠見雜誌》 第154期:誰能不理會「機會成本」?
最後更新於 20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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