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紀念日

行憲紀念日是紀念中華民國憲法的實施,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而原本行憲紀念日是國定假日,於 2001 年開始實施週休二日後,則改為週休二日之一,公務員與公立學校僅紀念不放假 [註1],中華民國的憲法於民國二十一年底,由立法院組成的憲法起草委員會開始,並於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五日公佈了憲法草案,就是我們熟悉的《五五憲草》,不過當時並沒有直接實施憲法,因為遇到了對日抗戰(七七事變,西元 1937 年),直到抗戰勝利之後,政府在民國三十五年招開了制憲國民大會,並於當年的 12 月 25 日完成憲法,隔年的 12 月 25 日正式實施,這就是我們中華民國憲法的由來過程,而行憲紀念日的正式公佈實施則是民國五十二年,由行政院正式決定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為行憲紀念日。

行憲紀念日相關備註

  1. 中華民國的行憲紀念日根據民國 101 年 09 月 25 日修正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為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最新法規查詢]
  2. 行憲紀念日的正式公佈實施根據參考外交部網站:[外交部行憲紀念日解說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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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於 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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